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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简介
我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建设医学院校,创办于1958年,其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五年制医疗本科院校,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广东医学院。
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我校分两个校区,辐射粤西和粤东两个地区。湛江校区座落在沿海开放城市、美丽的港城——湛江市,东莞校区座落在以科技、人文和环保为理念打造的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04亩。校园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求学的好地方。
我校是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现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14个普通本科专业;成人教育设有专科、专科升本科二个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妇幼卫生、预防医学等专业。
我校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有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均面向全国招生。2002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临床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培养全日制硕士生728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628人。我校具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现有硕士生导师162人,其中兼职博士生导师8人。近年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近100%,考博率稳定在5%左右。
我校现有教职工2343人(含直属附院),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597人。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20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者340人。拥有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13位专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近5年来,有6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6位教师被评为广东省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13位青年教师被评为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承担校外研究课题700多项,获各级科研成果奖80多项。
我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个社会科学部,60个教研室、29个研究所(室),并设有中心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医学统计分析室和粤西教学科研信息网络中心。拥有10所综合性附属医院和49所教学与实习医院,其中直属附院是广东省首批“三甲医院”和全国“百佳医院”,拥有床位数近1200张。具有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整形外科学、药理学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病理学等9门省级重点课程,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2个省级名牌专业,广东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我校拥有一大批先进的教学科研医疗仪器设备和设施。有大型DNA测序仪、流式细胞仪、全自动酶标仪等,总值达1.11亿元;主要教学设施有3套完善的教学闭路电视系统、13770个多媒体座位及18个教学实验室。图书馆为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合作单位,建筑面积达31960平方米,纸质图书78.1万册,生均藏书81.34册,电子文献339135册。公开发行的刊物有《广东医学院学报》。
热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008年报考须知
2008年我校共有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面向全国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名,其中计划内非定向生约150人,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约100人。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 2007年10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
4. 2006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含省级)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是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主要成员(前五名);
5. 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间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生,报考条件同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初网上报名,2007年11月中旬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文职干部证和学历证书,到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四、初试安排及初试科目
(一)初试时间:2008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及专业基础4门。
1. 由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有政治理论、英语及西医综合3门,其中,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不含神经与精神病)及外科学(仅含外科总论和普通外科;具体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考试大纲为准)。
2. 由我校命题的科目有专业基础课和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与药理学)。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包括专业复试(含专业理论笔试、专业外语笔试、教学实验或临床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复试(含口语测试和听力测试),其中专业复试由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外语复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所有考生均须在我校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二)初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须出示学生证,提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复印件;往届本科生(含成人往届本科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人员须提供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有关工作业绩材料的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成人本科学生证,提供大专学历证书、成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及有关工作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三)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医学统计学为必选课程,另外一门可以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流行病学7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要求与复试专业课的考试科目不重复。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写明本人的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档案所在单位及其部门的详细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学院研招办,524023
联系电话:0759-2388246
网 址:http://www.gdmc.edu.cn/index2.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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