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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农民门诊就诊的55%发生在村级卫生室。村卫生室建设和发展是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需要,也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先界定村卫生室性质功能
尽管对村卫生室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基本取得共识, 但目前,我国村卫生室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突出问题,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范围有限,对村卫生室乱收费现象严重,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严重滞后。这些问题不仅使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影响,还将影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目标在农村地区的全面实现。
村卫生室性质和功能的确定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明确村级卫生室性质,首先,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功能,建立比较完整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确保农村群众初级卫生保健的可及性。其次,有利于建立筹资机制和财政补偿机制。再次,有利于强化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从而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促进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村卫生室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
就村卫生室的性质而言,应该明确其是由集体或其他形式举办的非营利、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提出“农村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安排”等。但是,近些年我国的一些政策仍处于缺位和滞后状态,导致村卫生室原有的集体性质弱化。在上世纪60年代初,大队卫生室几乎完全靠集体经济维持,房屋和医疗器械由大队投资,流动资金和人员经费主要是生产队拨付。农业集体生产组织解体之后,村卫生室的资金就成了“无源之水”。近年来,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但是对处于最末端的村级卫生室的投入相对少。加之政府扶持力度不够,这都导致了村卫生室集体性质的弱化,其主要表现为:私人举办的村卫生室比例增多,而集体办的村卫生室数量减少。我们的调查显示,有些地区88.89%的村卫生室由私人开办。
巩固“网底”须政策扶持
确定了村卫生室性质和功能,才有可能进一步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要明确资金筹集机制和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巩固“网底”。同时,就激励机制和管理体制等制定一些相关政策,改变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状况,进而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村群众的健康安全。
第二,理顺村卫生室人员配置机制,提高乡村医生的财政补贴。提高乡村医生的胜任力和基本卫生保健的服务水平,加强村级卫生队伍能力建设,不仅可以保障村级卫生室的健康发展,也能使农村有一支稳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村医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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