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医学社区 苗圃医考网-大苗老师唯一官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9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斜视弱视/青光眼] 青光眼术后前房形成不良的处理

[复制链接]

0

主题

1853

帖子

48

积分

见习医生

Rank: 1

UID
36890
精华
3
积分
48
金币
3841
推广币
0
在线时间
615 小时

初级贴星中级贴星高级贴星坛之栋梁坛之铁杆坛之元老爱心大使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29 0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青光眼手术目前方法很多,效果也比较可靠,但是由于术前、术后的意外情况和处理不到位而出现很多并发症,尤其是前房形成不良而引发一系列的眼部异常改变导致手术的失败。



对术后前房形成不良,我们需要仔细检查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积极的处理。

(1)结膜伤口渗漏:轻度渗漏可先观察,单眼包扎或眼睑制动;渗漏明显或经包扎制动处理无效,需做结膜伤口重新缝合或修补术,如结膜缺损范围较大,避免拉破原位结膜组织,可考虑结膜转移、对侧移植或羊膜移植进行修复。

(2)巩膜瓣破损或对位不佳:术中的巩膜瓣不宜太薄,不用有齿镊子夹伤巩膜或结膜组织,无论是咬切还是切除小梁组织时,注意保护表层巩膜瓣;如不慎将巩膜损伤范围扩大,一定要术中仔细处理;如术后发现要及时修复。滤过过强,眼压偏低,可加固缝合巩膜瓣,有错位严重或漏破的重新展平后对位缝合,缝线头尽量埋藏于巩膜下,避免线头暴露磨伤结膜,造成结膜伤口漏;一般都是由于滤口过大所致,通过滴用散瞳剂和适当加压包扎,前房随之逐渐形成。

(3)术后发现睫状体或脉络膜脱离,首先判断原因后再给予对症处理。原则上能用药物尽量不采取手术。对有眼前节炎症明显并除外眼内炎者,可局部加强用药,睫状体麻痹剂,糖皮质激素,前列腺抑制剂,必要时全身给予糖皮质激素和高渗剂。经过药物处理改善不佳者,如眼压、前房、瞳孔、虹膜甚至晶状体情况异常时,可选择手术行脉络膜上腔放液和前房成形术。

(4)发生恶性青光眼的患者基本上是本身眼球构造和发育异常,如眼轴短,眼前节的组织之间结构狭小或不健康等。在应用散瞳和激素治疗的同时尽早采取手术处理。如果没有玻璃体切割仪器的可选择抽玻璃体水囊和前房注气术,一般应用9 号针头在角膜缘后3mm隧道切口内垂直进入眼内,抽取液体1. 5mL左右,在眼压降低的同时向前房注入无菌空气、平衡盐或粘弹剂,使前房加深和形成;如有玻璃体切割机,对高眼压无前房的患者,可先在角膜缘做隧道穿刺孔,为注入粘弹剂作准备,然后做前部玻璃体切除,眼压下降后前房注入粘弹剂分离粘连的房角组织和后粘连的虹膜组织;如有白内障可行超声乳化和人工晶状体植入。若为了使前房与玻璃体永远沟通,也可切除前、中部玻璃体及虹膜周切口后方的玻璃体。手术时应对基底部玻璃体尽量切除彻底,使房角充分分离以避免前房再次消失。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0

主题

66

帖子

0

积分

见习医生

Rank: 1

UID
162375
精华
0
积分
0
金币
132
推广币
0
在线时间
5 小时
2#
发表于 2011-1-20 19:1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soso_e142:}
[img][/img]

0

主题

723

帖子

11

积分

医师

Rank: 3Rank: 3

UID
1218448
精华
0
积分
11
金币
6722
推广币
0
在线时间
339 小时

初级贴星坛之栋梁坛之铁杆

3#
发表于 2011-1-23 21:1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心酸 而幸福 的 2011年!

15

主题

14万

帖子

163

积分

副教授

mp1043-曾英

Rank: 6Rank: 6

UID
1284082
精华
0
积分
163
金币
2069850
推广币
37156
在线时间
7175 小时

初级贴星中级贴星高级贴星坛之铁杆超级帖王坛之栋梁坛之元老人气美女苗圃医学社区推广达人苗圃医学社区发贴达人苗圃医学社区之星苗圃医学杰出贡献苗圃医学社区元老人气帅哥逢考必过蛇年幸运勋章马到成功勋章苗圃辛勤耕耘奖苗圃优秀班委苗圃最佳人缘奖签到达人勋章苗圃勇士勋章苗圃学习之星羊年得意勋章苗圃医学社区实名认证苗圃医学社区版主团队苗圃2年学士学位证苗圃3年硕士学位证猴年大吉勋章已经结束鸡年大吉勋章狗年旺旺苗圃5年博士学位证

4#
发表于 2015-4-30 22: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苗圃医考网|手机版|Archiver| 苗圃医学社区 苗圃医考网 ( 冀ICP备11002505号 )  

GMT+8, 2024-6-3 06:36 , Processed in 0.087313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