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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临床路径
一、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ICD10)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1. 达到病理性黄疸临床标准,尤以黄疸出现早为表现;
2. 患儿母亲血型多为O型;
3. 实验室检查有血红蛋白下降、网织和/或有核红细胞升高、高胆红素血症等溶血依据;Coombs(抗人球蛋白)试验阳性可明确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1. 降低胆红素治疗:针对高胆红素血症的程度决定光疗、换血等措施,以及实施的时间;
2. 减轻溶血,减少胆红素生成:根据发病时间、溶血程度决定是否予丙种球蛋白输注;
3. 监测血红蛋白变化,必要时纠正贫血;
4. 预防高胆红素脑病:维持内环境稳定,必要时使用白蛋白以减少游离胆红素进入血脑屏障;
5. 告知患儿家属病情及预后。
(四)标准住院日为 7-14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疾病编码;
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确诊时间 1-2 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 血、尿、便常规,其中血常规应包括血红蛋白、网织红细胞和/或有核红细胞;
2. 经皮胆红素,血清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肝肾功能,电解质,必要时增加血清白蛋白及血气分析;
3. 患儿及其母亲血型鉴定;
4. Coombs’(抗人球蛋白)试验。
(七)光疗和换血疗法的注意事项:
1. 光疗注意事项:
(1) 光疗过程中注意适当增加补液量,以防光疗中体液丢失过多。
(2) 注意监测体温,光疗特别是荧光灯管光疗时可因环境温度升高引起发热。
(3) 光疗中注意保护患儿双眼。
(4) 注意光疗中及光疗后胆红素水平变化。
(5) 光疗中如需监测胆红素水平,血清胆红素更为准确。
2. 换血疗法的注意事项:
(1) 应严格掌握换血指征。换血前向家属详细交代病情及换血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必须签署换血同意书。
(2) 换血用库血时间不宜超过3天,以防血钾过高引起心律失常。
(3) 换血时输入血液应用加温输液泵输注,手动换血时先将血液水浴加温至34~35℃。库血未经复温而立即输入,可致低体温、心血管功能异常。温度不宜超过37℃,以免溶血。
(4) 换血抽注速度尽量保持平衡,输血量大于抽血量可致心力衰竭,抽血量大于输血量可致血容量不足甚至休克。
(5) 换血过程必须谨慎操作,切勿有空气、血凝块进入患儿体内,否则可致空气栓塞、血栓。
(6) 肝素用量不宜过大,过量可引起出血,换血后可查凝血功能。
(八)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 血清胆红素稳定下降,结束光疗24-48小时后,胆红素仍低于需要临床干预的黄疸标准,且没有显著上升(需要临床干预的黄疸标准: 胆红素>5mg/dL(24小时)或>0.5mg/dL(每小时));
2. 血红蛋白稳定,动态随访无进行性下降;
3. 患儿一般情况好,喂养耐受,体重增加理想;
4. 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九)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 存在使高胆红素血症进一步加重的其他疾病,需要处理干预;
2. 患儿入院时已发生胆红素脑病,需对胆红素脑病对症处理,完善胆红素脑病相关检查,向家属解释并告知病情,如存在不可逆神经损伤的可能性及早期积极干预仍不能改善预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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