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张压≥90mmHg, 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一)。 收缩压≥160mmHgPa)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子痫前期在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Pa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下面任一项: 1.蛋白尿≥0.3g/24h或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1+)(无法进行定量时使用); 2.无蛋白尿但伴有下面任何一项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受累及,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受累及, 胎盘-胎儿受累及等。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随机蛋白尿≥(+);或妊娠20周前 有蛋白尿,20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五.重度子痫前期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2.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 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 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氢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 5.肾脏功能受损:蛋白尿≥2.0g/24h,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 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 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升高; 8.心力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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