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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类,奎宁及其合成替代药品和利尿剂(利尿酸和速尿)均为耳毒性药物。尽管这些药物对内耳的听觉和前庭部分有影响,但对科蒂器特别有毒性(耳蜗毒性)。几乎所有耳毒药物均经肾排泄,肾受损易使药物积累达到中毒水平。在有鼓膜穿孔患者中应避免局部滴用耳毒性药物,因为通过第二鼓膜即圆窗膜可将药物吸收进入内耳。
链霉素对内耳前庭部分损伤比耳蜗部分更容易。虽然眩晕和平衡障碍多为暂时性,且最终可被完全代偿,但严重的前庭敏感性的丧失可持续存在,有时甚至是永久的,并引起在黑暗中行走困难和Dandy综合征(周围物体随迈步而跳动)。从接受1g/d超过1周链霉素治疗的4%~15%的患者中发生了可检测的耳聋。耳聋通常在短暂的潜伏期后(7~10天)出现,如果治疗继续,则逐渐变坏,随后变成永久性耳聋。
新霉素在所有抗生素中具有最大的耳蜗毒性。当大剂量口服和作为肠道消毒的结肠灌注,特别是在有肠道溃疡或其他粘膜病变存在时,易使有足够量的药物被吸收而损伤听力。禁用新霉素洗涤伤口,或作胸膜腔内或腹腔内灌注,因可有大量药物的潴留和吸收以引起耳聋。卡那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耳蜗毒性与新霉素近似。
紫霉素对前庭和耳蜗均有毒性。万古霉素可引起耳聋,尤其是在有肾功能不良时。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对耳蜗及前庭均有毒性。
利尿酸静脉注射可对正在同时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的有肾功能衰竭的重症患者,引起深度和永久性耳聋。同样,有报道速尿静脉注射对肾功能衰竭患者,或正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患者,可产生暂时的或永久性的耳聋。
十分大剂量的水杨酸可产生耳聋和耳鸣,并通常是可逆的。奎宁和其合成替代药品则产生永久性耳聋。
【预防】
妊娠期间禁用耳毒性抗生素。如能有其他有效抗生素可利用时,对中年以上者或一些已有耳聋的患者,不应使用耳毒性药物。如有可能,为证明患者早已存在耳聋,在开始使用耳毒性药物(特别是耳毒性抗生素)之前,应先测试患者听力。在治疗期间,应用听力测试以监控听力。最高频率通常先受损,并可发生高音性耳鸣和眩晕,尽管它们并不是可靠的警告性症状。如果肾功能受损,必须调整肾性排泄的耳毒药物的剂量,从而使血中药物浓度不会超过治疗所需的水平。应监控药物在血清中的峰值和最低值,以保证能达到足够的治疗水平,但又不过量。尽管耳毒性药物的敏感性在个体之间有差异,但常可在不超过所推荐的血浓度下保存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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