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奋斗的小鸟萌 于 2015-10-23 16:24 编辑
特殊人群:新生儿及儿童、老年人、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以及病理状态人群,如肝肾功能异常者及其他疾病患者
儿童用药特点:1、儿童的不同发育阶段,组织器官和生理功能和生化代谢不完善,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免疫等 方面不断变化,如身高、体重、体表面积、组织器官在不断增长。 2、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具有各自的特点。新生儿随出生体重、日龄的 改变,药物代谢和排泄速度变化很大。 3、脏器功能发育不全,酶系统发育尚未成熟,药物代谢和排泄速度慢。 4、在病理状况下,各功能均减弱,用药个体差异大。 5、儿科用药并不是成人剂量的简单缩减。否则会因药物过量而引起毒性反应,也可能因药量不足而影 响疗效。
新生儿用药特点--吸收
1、口服给药 给药途径对药物吸收的影响在不同年龄组差异较大。新生儿和婴幼儿胃酸过低或缺乏,随年龄增长胃酸分泌渐增,胃液PH降 低。2岁~3岁左右胃液PH稳定在成人水平。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一种分子量高的蛋白质,只有婴幼儿胃液PH高,破坏较少,加之胃壁薄通透性高,才能充分吸收。对酸不稳定的青霉素,由于新生儿胃液PH高而破坏少,生物利用度增加,如氨苄青霉素新生儿吸收率大于60%,而成人仅30%被吸收。
2、皮肤、黏膜给药 新生儿体表面积相对较成人大,皮肤角化层薄,局部给药易因药物吸收过量而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中毒。特别是用药面积大、皮肤或黏膜破损或有炎症时,药物透皮吸收快而多。
3、注射给药 皮下注射--不适合。新生儿皮下脂肪少,注射容量有限。 肌内注射---般情况不予采用。由于新生儿肌肉血流量不恒定,周围血循环不足,影响药物吸收、分布。 静脉给药--危重病儿可靠的给药途径。吸收速度快,药效可靠。但必须考虑液体容量、药物制剂和静脉输注液体的理化性质以及输注的速度。
新生儿用药特点--分布
1、 新生儿、婴幼儿体液量大--水溶性药物分布容积增大。可降低药物峰浓度而减低药物的最大效应。可减慢药物消除,药物作用维持时间延长。 2、 婴幼儿脂肪含量低,脂溶性药物不能与之充分结合,表观分布容积小。血浆中游离药物浓度升高。这也是新生儿容易出现药物中毒的原因。 3、 新生儿、婴幼儿脑占身体比例较成人大得多,而脑组织富含脂质,血脑屏障发育不完全。脂溶性药物容易分布入脑,容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4、 新生儿血浆蛋白结合力低。新生儿的低蛋白血症,体内血浆蛋白的性质也有变化。 5、 使用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非结合型血药浓度升高,易引起不良反应。 另外由于胆红素、游离脂肪酸在血液中存在,更减弱了弱酸性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力。
新生儿用药特点--代谢
新生儿酶系统尚未发育成熟,某些药物的代谢酶分泌量少、活性低,药物消除速率减慢,半衰期延长,个体差异大。出生头4周应 慎用或减少使用主要经肝脏代谢的药物。 新生儿使用氯霉素后,由于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而无法结合成无活性的衍生物,造成血中游离的氯霉素增多,引起中毒,使新生儿皮肤呈灰色,即灰婴综合征。 磺胺类、呋喃类药物可使葡萄糖醛酸酶缺乏的新生儿出现溶血。
新生儿用药特点--排泄 新生儿肾脏组织结构未发育完全。肾脏有效循环血量及肾小球滤过率较成人低30%~40%。很多药物因新生儿的肾小球过滤降低,影响排泄,使血清药物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早产儿更为显著,甚至可因日龄而改变。新生儿用药量宜少,间隔延长。新生儿对青霉素G的清除率仅及2岁儿童的17%。
婴幼儿用药特点--吸收 1、口服给药:口服时以糖浆剂为宜。给予油类药应注意,不能给睡熟、哭吵或挣扎的婴儿喂药,以免引起油脂吸入性肺炎。混悬剂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服用肠溶片或控释片时,不能压碎,否则影响药物疗效,造成胃肠道刺激,或失去肠溶或控释效果。 2、注射给药:常用静脉注射和静滴。肌内注射可因局部血液循环不足而影响药物吸收。
儿童期用药特点
1、 药物排泄速度快,生长发育阶段,新陈代谢旺盛,对一般药物的排泄比较快。 2、 对水及电解质代谢功能较差。长期或大量应用酸碱类药物,更易引起平衡失调。应用利尿剂易出现低钠、低钾现象,故应间歇给药,且剂量不宜过大,注意预防水电解质平衡紊乱。 3、 影响骨骼发育。一般应避免使用性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等,雄激素的长期应用常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和发育。
老年人用药特点
1、 老年人各组织、器官形态和功能全面衰退,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过程。药物的生物转化减慢。 2、 易患多种疾病,用药种类较多,治疗时间较长,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物蓄积。 3、 用药个体差异大。 4、 用药依从性差。 5、 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老年人各系统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致敏性增高。 6、 人体的免疫机制随年龄增加而发生改变,可能出现变态反应。
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1、 正确诊断,明确治疗目的。治疗方案简单明了,应选择简化治疗方案和用药方法,便于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以免错服、漏服药物。 2、 用药剂量个体化。一般初始剂量应从小量开始,逐渐达到个体的最适量,通常为成人用量的1/2或3/4。有条件的,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重复用药,防止药物蓄积中毒。 3、 提高用药的依从性。选用老年人易记的给药方法、易用的药物剂型,应嘱咐患者家属帮助督促检查,提高用药的依从性。
【围生期用药】: 围生期:妊娠28周至产后1周,也有认为应包括从受孕起至新生儿的整个阶段 一、围生期的用药特点:
1. 考虑母体生理生化机能的变化特点对药物效应的影响。 2. 关注药物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避免药物致畸以及其他不良反应。 3. 为保证妊娠妇女和胎儿的安全,原则上应避免使用药物。如必须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药物。 4. 对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的新药,一般应避免使用。
二、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受精后1周~2周:“全”或“无”的影响,即自然流产或无影响。(最大毒性期) 受精后3周~8周:是大多数器官分化、发育、形成的阶段,最易受药物影响,发生严重畸形。(致畸敏感期) 孕10周以后至孕16周:仍有一些结构和器官未完全形成,会造成某些畸形(腭和生殖器)。 孕16周以后:主要表现为功能异常或出生后生存适应不良。
三、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1、畸形。 2、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 3、溶血:抗疟药、磺胺类、氨基比林等。 4、出血: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 5、其他:如氨基糖苷类可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
四、妊娠期用药注意事项:
1、了解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权衡利弊,尽量选用对妊娠妇女和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 2、临床试验或验证的药物,或疗效不确的药物,禁用于妊娠妇女。 3、慎重使用可致子宫收缩的药物。 4、慎重制定用药方案(药物种类、剂量、途径和时间),尽量选择成分明确、疗效肯定的药物,避免使用新药。 5、必要时终止妊娠。
五、药物的妊娠安全性分类: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进行危害等级分类,即A、B、C、D、X级。 A、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未见对胎儿有危害,安全。 B、动物实验未显示对胎仔有危害,但临床研究未能证实。 C、仅在动物实验证实对胎仔有致畸或杀胚胎作用,但在人类缺乏研究资料证实。 D、临床有一定资料表明对胎儿有危害,但疗效肯定,又无替代药。 X、证实对胎儿有危害,禁用。
【哺乳期用药】
1、 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药物由母体血浆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进入乳汁中,而后经婴儿吮吸后通过消化道吸收。 2、 药物可通过乳汁转运到婴儿体内,但其含量一般不超过母亲摄入量的1%~2%,通常不至于给哺乳儿带来危害。 一些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量较大,如磺胺甲基异恶唑、红霉素、巴比妥类和地西泮等,母亲服用时应考虑对哺乳婴儿的危害,避免滥用。
哺乳期用药注意事项:
1、 慎重选药、权衡利弊。衡量药物对母亲和所哺育的婴儿的益处和危害,尽量选择对母亲和婴儿危害和影响小的药物替代。必要时停药或终止哺乳。
2、适时哺乳,防止蓄积。避免使用长效药物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而尽量选用短效药物,以单剂量疗法代替多剂量疗法,以减少药物在婴儿体内的蓄积。避免在乳母血药浓度高峰期间哺乳,或可考虑暂时采用人工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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