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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脑电图技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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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哪位仁兄知道脑电图技师考试的条件?报名、考试时间?报名网站?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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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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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23:52 | 只看该作者
报名时间

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2012年12月28日9∶00至2013年1月16日24∶00

1.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考生按照《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

2.报名网址:http://www.21wecan.com

(二)现场确认——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网上缴费——2013年1月4日至1月31日24:00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资格审核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报考状态。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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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23:50 | 只看该作者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注: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小江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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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17: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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