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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
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福建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审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负责为协和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培养献计献策,督促检查各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确定内科考核组(包括内科、小儿科、皮肤科,中医科),外科考核组(包括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肿瘤科),医技考核组(包括放射科、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口腔科考核组,麻醉科考核组等5个组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
三、医务部: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1.组织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2.协调全院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
3.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
4.向卫生厅申请颁发住院医师合格证书;
5.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
二、所有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均应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的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晋升中级职称的依据之一。
1. 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之前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毕业后将不再安排进行临床各科室的大轮转,但应担任总住院医师一年;
2. 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医师,毕业后应分别在临床相关科室轮转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再择优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分别在临床相关科室轮转三年,经过考核合格后,再择优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
3.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参加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期间,允许其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中级职称,但晋升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2年)内完成规范化培训任务,否则予以解聘。
4.已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在职科研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安排临床实践工作,并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的范畴,但不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已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临床实践工作,可视为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硕士研究生在学第四年可申请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三、 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但需通过协和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后,方能参加第二阶段考核。
第三章 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
一、培训时间:
1.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分阶段培训,培训时间为五年;
2.第一阶段(1~3年)基础培训,为期3年,是基础培训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学科的临床医疗工作,对临床诊断、治疗、技能操作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培训。通过卫生厅规定的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的考试;
3.第二阶段(4~5年)专业定向培训,为期2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工作,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能承担院内会诊,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最后一年(第5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4.住院医师两个阶段培训期间实行12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总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
二、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目标
1.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2.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3)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三、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内容
1.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关怀 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细则》要求执行。
(1) 病种 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病种要求;
(2) 轮转培训 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细则的轮训要求,为完成轮科计划或轮科训练未达到要求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阶段考核;
(3) 临床技能培训 达到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细则规定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
(4) 住院总医师训练 在第二阶段培训过程中有1年时间的住院总医师训练,有医院任职前的相关表格和任职后鉴定和个人总结等记录。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第二阶段的学术论文要求需要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申报。
5.临床实践时间达到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日要求。5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及其它假期耽误的培训日则需补上,方可结业。
五、临床住院医师的考核:临床住院医师业务技术考核由医务部组织,各科室及考核小组具体执行,包括日常考核、阶段考核、结业考核。
(一)日常考核:
1.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请假2天以下,由本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医务部备案,2天以上者,还需要医务部批准,每月由所在轮转科室向医务部报考勤,在培训阶段内(第一阶段3年,第二阶段2年)病假、事件及其他休假累计不超过三个月;
2.住院总医师原则上在任职期间不予请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医务部批准后方可生效,因事假、病假及其他耽搁的工作日,须补足。
(二) 轮转考核: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室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三) 阶段考核:第一阶段三年轮转、第二阶段二年培训结束后,医务部将组织协和医院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每位住院医师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认定:
1.完成第一阶段(1~3年)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以及担任住院总医师资格;
2.凡考核不合格及缺考者,须参于下一年重考,当年不得补考。
3.经过规范化全过程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本人写出全面总结,附上《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记录本》,由医务部审核报福建省继续教育委员会核发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晋升主治的必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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