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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药养医""费养医"有啥两样? [打印本页]

作者: 勇气妹妹    时间: 2009-1-15 21:20
标题: [讨论]"药养医""费养医"有啥两样?
卫生部长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说,新一轮医改试点将取消公立医院对所售药品收7%-15%的加价。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增加ZF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
 
 因为“看病贵”,所以才会有医改。因为“旧医改”没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又有“新医改”。这也恰恰表明:医疗费用能不能降下来,降到合理的程度,乃是衡量医改是否成功的标尺。那么新一轮医改给百姓腾出的降价空间有多大呢?三条路径中,药事服务费和技术服务收费这两条仍直奔百姓的口袋——从这个角度看,是否可以说,由“以药养医”变为“以费养医”,就是“新医改”。
  
由“以药养医”变为“以费养医”,可用“一降一升”概括。“一降”即降低药价,“一升”即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然而人们还是有担心。要是升的大于降的,那就不只是“拆了东墙补西墙”了。这个担心,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现实教训。这几年已有一些地方进行过类似的“升降”,结果却成了“明降暗升”。这些医疗收费新政,就是将药费、CT等检查费用降下来,又让挂号费、注射费、诊疗金等医疗服务价格涨起来。
  
百姓谁都明白,新政之后,只要跨进医院,再是小毛小病也是“医疗服务”了。比如看伤风感冒要挂号,看完了也许还要打针,而挂号、打针都是“医疗服务”……这么算下来,也许早就“降不抵升”了。换句话讲,就是不“新医改”还不至于多掏钞票,而一“新医改”却是不多掏也不行了。由此可见,“一降一升”要获得降低医疗费用畸高之效,前提是“一降”的幅度必须大于“一升”。而保证这个“大于”,又必须对“一升”严格规范。否则,自由裁量之下,“一升”必然四处开花。

在医界,近几年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政策“开闸”之后,医界“放水”的积极性会有多高是不言而喻。

我不想对“药养医”改“费养医”随意臧否,但可以肯定的是,如何对“费”严格规范,是个难题。而移花接木之下,结局也不难想象——本心想播龙种,结果收了跳蚤。
作者: 敏于行    时间: 2009-1-1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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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条件反射    时间: 2009-1-15 23:10
原帖由 敏于行 于 2009-1-15 22:10 发表
没办法,社会把医生当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只能付出,不求回报。可医生和其他人没两样,首先要温饱、要养家,其次要付出与回报相等,受家人及社会的尊重,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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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锦心素颜    时间: 2015-6-24 15:59
谢谢分享!学习 学习!你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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