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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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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盼辉
时间:
2016-6-23 15:06
标题: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本帖最后由 瑾夕 于 2016-6-23 18:29 编辑
1、如果你对自己服务的单位产生强烈不满,你千万不要采取转移单位物品的方式来报复。即使你心里想的是将来还要把东西送回去,只是吓唬他们一下。但法律绝不会把虚拟的行为纳入审判的决定因素中,因此判你盗窃罪是板上钉钉的。
2、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4、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5、如果你是个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辞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6、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①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②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③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④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作者:
甜甜的麦芽糖
时间:
2016-6-23 18:16
谢谢分享 !
作者:
瑾夕
时间:
2016-6-23 18:29
谢谢分享
作者:
rainsnowly
时间:
2016-7-17 14:01
谢谢分享,辛苦了
作者:
rainsnowly
时间:
2016-7-17 14:01
谢谢分享,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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