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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幸福疙瘩1    时间: 2010-11-14 07:31
标题: 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
闽卫毕教委〔2010〕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ZF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0〕204号)和《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9号)要求,2010年起我省全面施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培训标准、考试考核、证书发放等方面与试点阶段均有所不同。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及之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一)培训医院招聘的培训对象(单位人)
培训内容仍按照《福建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闽卫教〔1993〕836号)的要求执行,培训时间为5年。理论考试科目共6门,分别为《循证医学》、《科研设计与方法》、《医学英语》、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技能理论。通过理论考试及相关的临床技能考核以及担任半年至一年的总住院医师,全部合格者,予以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医院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社会人)
培训内容按照《关于建立医师培训基地的意见(试行)》(闽卫科教〔2001〕193号)的要求执行,培训时间为3年。理论考试科目共3门,分别为《循证医学》、《科研设计与方法》、《医学英语》。通过理论考试及相关的临床技能考核者,予以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培训医院招聘的培训对象(单位人)及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社会人)的理论考试科目和考核模式、内容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2014年起,考试考核均按照《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9号)的要求执行。
二、2009年进入培训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培训的考试、考核参照对2010年及以后培训对象的要求执行。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循证医学》、《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两门。通过公共科目理论考试、结业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者,予以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三、2010年及以后进入培训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按照《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9号)的要求执行,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3年,毕业研究生根据不同类型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循证医学》、《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两门。毕业研究生培训对象公共科目理论考试仅为《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者,予以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新版)。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2010年,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理论考试科目暂不改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新版)均可作为其报考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作者: 马老师    时间: 2010-11-14 19:11
谢谢疙瘩分享!
作者: 我就是我1    时间: 2012-3-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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