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占据了医学终生教育的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启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是医学临床专家形成过程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我国无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未经二级学科培养,就直接分配到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以后的能力和水平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医院的条件,严重影响了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地方恢复了住院培训的试点工作。经10余年的实践,一套较为完整的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制度和模式已经得到了确定和完善。按卫生部近年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训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培训办法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做法
1.以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2.培训的方法:临床实践以在岗培训为主,由科室集体指导。外语及专业必修课主要通过自学完成,部分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则通过业余办班面授完成,也可通过自学、参加该课水平测试获得学分。
3.对工作满5年,学分符合要求者,经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发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为部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需,对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发给《初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应根据“知识宽、基本厚”的要求,注重医德培养,强调三基训练,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加强临床实践,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制度中注意:①培训——考核——晋升相结合,以利于调动培训的积极性;②实行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在岗培训,以利于改变轻实践的倾向;③知识结构力求合理,注重医疗、医学科研相结合,以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培训质量的考核与评估
住院医师培训的考核必须规范,并逐渐达到标准化的要求。考核分平时考评和阶段考试、各医院自行组织考核和省、市高等学校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等不同方式,其考核内容和程序如图3所示。
1.科室考评。每一科室轮转结束,由科主任组织考评小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对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临床技能、教学能力作出综合评价,记入轮转手册。医德医风的内容包括:①对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劳动纪律的评定;②医疗作风的评定;③有否差错、事故;④团结互助、顾大局、识大体的表现。评为优或良者为合格,如医德医风不合格者,则该年该轮转中临床实践均不记学分。对临床技能如病史采集能力、全面体检能力、操作及手术技能,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办法,并须达到规定的学分。
2.外文水平测试。选用英文版克氏外科学和希氏内科学内容。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住院医师进入第二阶段起均可参加外文水平测试,形式为英译中,要求达到2小时完成4000印刷符号的翻译量。
3.专业理论考试,即将结束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以达到各专业低年资主治医师的基本要求。
4.临床能力测定。包括专业技术及临床决策能力两方面,前者由专家对住院医师的病史采集、体检能力、医疗操作技能、手术操作技能等进行面对面考核;而后者则分别在第一阶段与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进行。可采用面对面病例分析的考试方法,也可使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系统进行测试,使临床决策能力测试向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为了在培训中加强和巩固住院医师的问诊和体检的临床技能,还可引入标准化病人的考核方式。
住院医师培训正在从无到有走向逐渐规范的过程之中,开展此项培训的医院在管理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即:①坚持:“红”、“专”结合的原则;②理论联系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③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原则;④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⑤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意能力培养的原则;⑥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卫生工作需要的医疗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河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
河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素质和医疗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精神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河北省Zhengfu11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对象为医学本科、专科毕业后的临床住院医师;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目标是使临床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的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第二章培训办法
第四条临床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原则上要经过规范化培训。对培训条件基本具备,个别学科培训能力不足的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将住院医师选送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及外语以自学为主。
第六条培训时间为5~7年(本科毕业生5年;专科毕业生7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年(本科毕业生3年;专科毕业生4年),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的轮转。进行严格的临床诊断、治疗、操作技术的训练,并通过规定科目的考核。第一年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住院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在院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第二阶段2~3年(本科毕业生2年;专科毕业生3年),在前段基础上进行专业定向培训,进一步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技能。逐步达到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急重症及某些疑难病症。在此阶段应安排半年以上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并安排适当时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第三章培训基地
第七条省直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向省卫生厅申请,由省卫生厅审批。
第八条市级医院及其它凡具有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条件的医院,按属地关系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申请为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基地,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相应机构审查同意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九条 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应承担外单位选送的住院医师培训任务。
第十条培训基地应根据培训办法,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进行培训与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河北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其职能是:
1、研究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向省卫生厅、人事厅提出建议;
2、研究提出住院医师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
3、制定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的实施细则;
4、组织编写、推荐住院医师培训教材及课件;
5、负责对各市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6、负责培训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住院医师培训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省直医疗单位、各市卫生局及市级综合医院,要把住院医师培训工作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任务,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或专职人员,负责住院医师培训的组织、检查和管理。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对住院医师的考核,采取学分积累制。
第十四条住院医师培训采取科主任负责制和上级医师集体指导的原则,科室成立考评小组。
第十五条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核,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组织进行综合审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请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核准,省卫生厅颁发《卫生部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第六章经费和待遇
第十六条为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其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培训任务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选送住院医师的单位应向培训基地缴付适当的培训费用。住院医师在培训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进行规范化培训的本、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专科毕业工作7年以上者,实行一次性考核。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颁发的冀卫科教字(1996)第83号文《河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河北省卫生厅。
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1997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1999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06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1993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1993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06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七、培训考核
(一)考核项目和要求
1.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
2.临床实践时间:即对住院医师出勤情况进行考核,5年培训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
3.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对照培训大纲,考核住院医师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情况,如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
4.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
5.专业理论考试
6.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试
7.专业外语考试
以上项目中,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的考核,以评判及资料检查为主,合格者方进行专业理论、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考核。这三项考核均以百分制单项计分,全部合格方为通过。
(二)考核的类型和组织
1.轮转考核
住院医师每轮转一个科室结束时,由科室考核小组,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阶段考核
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阶段考核。
第一阶段的阶段考核:在培训第3年结束时进行。其中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进行第二阶段培训,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至考核合格。专业理论考试按照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参加全省公共课程统考,不合格者需补考。
第二阶段的阶段考核:在培训第5年结束时进行。其中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由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外语考核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
(三)培训合格证申领
对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项考核、考试成绩合格的住院医师,可申请领取由卫生部科教司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该学科主治医师的必要条件。
八、组织领导
全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领导,职能处室为科教处,具体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管理制度和培训统考的组织工作等。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教、人事、医政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业务科室主任,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要明确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能科室,并设有专人管理具体事务工作。
科室要建立培训考核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负责指导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并考核培训情况,在第二阶段科室要为住院医师指定相对固定的导师。
九、经费保障
培训经费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日常培训费可按《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即额度不低于科学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的规定执行。培训基地可向选送培训的单位按进修生的标准收取一定的培训经费。
住院医师外送培训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
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福建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审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负责为协和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培养献计献策,督促检查各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确定内科考核组(包括内科、小儿科、皮肤科,中医科),外科考核组(包括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肿瘤科),医技考核组(包括放射科、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口腔科考核组,麻醉科考核组等5个组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
三、医务部: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1.组织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2.协调全院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
3.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
4.向卫生厅申请颁发住院医师合格证书;
5.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
二、所有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均应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的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晋升中级职称的依据之一。
1. 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之前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毕业后将不再安排进行临床各科室的大轮转,但应担任总住院医师一年;
2. 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医师,毕业后应分别在临床相关科室轮转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再择优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分别在临床相关科室轮转三年,经过考核合格后,再择优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
3.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参加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期间,允许其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中级职称,但晋升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2年)内完成规范化培训任务,否则予以解聘。
4.已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在职科研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安排临床实践工作,并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的范畴,但不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已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临床实践工作,可视为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硕士研究生在学第四年可申请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三、 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但需通过协和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后,方能参加第二阶段考核。
第三章 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
一、培训时间:
1.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分阶段培训,培训时间为五年;
2.第一阶段(1~3年)基础培训,为期3年,是基础培训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学科的临床医疗工作,对临床诊断、治疗、技能操作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培训。通过卫生厅规定的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的考试;
3.第二阶段(4~5年)专业定向培训,为期2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工作,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能承担院内会诊,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最后一年(第5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4.住院医师两个阶段培训期间实行12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总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
二、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目标
1.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2.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3)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三、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内容
1.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关怀 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细则》要求执行。
(1) 病种 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病种要求;
(2) 轮转培训 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细则的轮训要求,为完成轮科计划或轮科训练未达到要求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阶段考核;
(3) 临床技能培训 达到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福建省住院医师培训细则规定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
(4) 住院总医师训练 在第二阶段培训过程中有1年时间的住院总医师训练,有医院任职前的相关表格和任职后鉴定和个人总结等记录。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第二阶段的学术论文要求需要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申报。
5.临床实践时间达到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日要求。5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及其它假期耽误的培训日则需补上,方可结业。
五、临床住院医师的考核:临床住院医师业务技术考核由医务部组织,各科室及考核小组具体执行,包括日常考核、阶段考核、结业考核。
(一)日常考核:
1.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请假2天以下,由本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医务部备案,2天以上者,还需要医务部批准,每月由所在轮转科室向医务部报考勤,在培训阶段内(第一阶段3年,第二阶段2年)病假、事件及其他休假累计不超过三个月;
2.住院总医师原则上在任职期间不予请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医务部批准后方可生效,因事假、病假及其他耽搁的工作日,须补足。
(二) 轮转考核: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室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三) 阶段考核:第一阶段三年轮转、第二阶段二年培训结束后,医务部将组织协和医院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每位住院医师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认定:
1.完成第一阶段(1~3年)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以及担任住院总医师资格;
2.凡考核不合格及缺考者,须参于下一年重考,当年不得补考。
3.经过规范化全过程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本人写出全面总结,附上《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记录本》,由医务部审核报福建省继续教育委员会核发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晋升主治的必备条件。 eucu1 认真学习一下! 广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附件:
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统考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避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计算机、外语考试重复,根据《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要求,从2002年起,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课考试作相应调整。
一、统考科目三门:
1.公共课程:医学统计学
2.专业基础:医学免疫学、临床药理学两门,考生任选—门。
3.专业理论:考生根据从事的专业,从考试科目中的内、外妇、儿科、眼科、口腔、中医学中,选考一个科目。
二、《医药计算机基础》和《英语》不再组织统考。住院医师可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计算机网络应用》和职称晋升外语的统考,其考试成绩作为住院医师培训公共课程的考核成绩。
三、考核对象:凡本科毕业在临床工作满三年、专科毕业在临床工作满四年的住院医师,可申请以上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条件之一。
四、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考试题型“统计学”为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和计算题;“专业基础”《医学免疫学》考试题型为名词解释(占15%)、简答题(占30%)、论述题(占55%);《临床药理》为K型题、问答题;“专业理论”为选择题(占60%)、分析题(占40%)。成绩60分为合格。
五、考试科目及范围:
医学统计学:按广东省卫生厅印发的《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必修课培训细则》要求命题。
医学免疫学:按培训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命题
临床药理学:教材第一至第十四章、第二十八章以及各论中相应学科的内容。
专业课按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印发的《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中各专科在第一阶段要求掌握的病种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以及治疗的内容命题。
内科:包括内科各三级学科以及传染、精神、肿瘤内科的内容,其中以心血管、呼吸、消化、肾病四个专科为主。
外科:包括外科各三级学科以及肿瘤外科的内容,其中以普外、泌尿外、骨外、胸外四个专科为主。
妇产科学:以妇科、产科、计划生育三个专科为主要内容。
儿科学:以呼吸系统、肾脏、新生儿、心血管专科为主要内容。
眼科学:以外眼病、眼底病和眼外伤为主要内容。
口腔医学:以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三个专科为主要内容。
中医学:以内科、妇科为主要内容。
六、参考教材:(见附表)
七、考试时间:每年5~6月举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组织
1、各地、市卫生局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场。考场的设置和安排在报名结束后,报送“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辅导中心”。
2.报名:由各地级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报名,并考生报名表连同磁盘一起送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辅导中心(中山大学北校区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即原中山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邮编:510080地址:中山二路74号何母刘太实验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31437。
3.考试经费:考务费由考生或住院医师所在单位负责缴交。 我也认真看完学习了下,我现在的医院根本就不重视我们的规范化培训。郁闷啊 正准备进入住院医师培训!值得学习! 认真看完学习了谢谢了wm5a wm5a wm5a